总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(2017年第119号) _广元三农网——地方农村农业专业权威门户官网 广元三农网


您现在的位置:新闻首页>权威发布

总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(2017年第119号)

2017-08-01 17:25广元三农网编辑:冉际春人气:


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,标示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合格。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:

  一、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、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: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G1510202、G1510212、G1511162、G1511171、G1511172、G1511173、G1511182、G1511183、G1512122、G1511191、G1511193、G1511192、G1512111、G1512121、G1603291、G1604093的盐酸洛贝林注射液,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1、160802的根痛平胶囊,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的根痛平胶囊,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401的复方胆通胶囊。不合格项目包括pH值、装量差异、水分、性状(详见附件)。

  二、对上述不合格药品,相关省(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,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、召回产品,并进行整改。

  三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(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、七十四、七十五条等规定,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,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,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。

  特此通告。

  附件:20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
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2017年7月27日

2017年第119号通告附件.docx





 

(来源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)

  • 凡本网注明"来源:广元三农网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广元三农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广元三农网,http://www.gy3nw.com/。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•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  • 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





图说新闻

更多>>
四川第二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换届

四川第二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换届